中心概况      |      文件与研究      |      项目与博物馆      |      培训与教育      |      合作交流      |      国际、国外组织
 新闻图片

章节导航
相关链接


《水下文物保护条例》(1989年)修订工作进展顺利


  2013-0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自1989年颁布实施后,一直作为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专门法规,指导着全国水下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但是,随着近年来国家海洋战略调整和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国际上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不断创新,《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正式生效,原有《条例》已难以适应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急需进行修订。目前,《条例》修订工作已列为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中“需要积极研究论证的项目”。
  配合国家文物局政治法律司、文物保护司考古处,在地方调研,系统总结相关各省现有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并与国家海洋局、交通部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吸纳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内容的基础上,已完成第8版条例修订稿,中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体制层级图、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职责图与水下文物保护规划职能分工图,搜集、整理并翻译了国际、英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规30余篇。
  条例修订稿目前的版本分为总则、文物保护单位和水下文物保护区、资质资格管理、水下考古项目管理、建设工程中的水下文物保护、文物安全和执法、国际合作、水下文物的展示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10章共47条;体现了文物局拟定的修订思路,在水下文物定义与权利方面有所调整,特别是在部门协调、管理体制完善方面有较大创新,如从业资质资格管理、水下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水下文物保护区的管理、涉海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制度、水下文物日常巡查、水下文化遗产的利用、国际合作等方面。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建议最佳浏览状态1024x768以上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    电话:(010)84636599  京ICP备05069028号
Powered by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