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拥有辽阔海域和丰富的内陆水域,蕴含着丰富的水下文化遗产资源。2001年UNESCO《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2001年公约》)的生效,标志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规则已经形成。各个水下文化遗产大国和重视水下文化遗产发展的国家都积极与UNESCO寻求合作,致力于推进国内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国际间的交流。 20年来我国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取得了重要成绩,国家“十二五”期间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也已确定。我国的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不应该局限于在技术层面的水下考古、出水文物的修复等层面;还应该着眼大局,了解国际规则和国际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动态,系统分析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如何同国际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接轨,探讨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问题及发展趋势。 本课题2011年立项,以《2001年公约》生效后对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为核心问题,分析《2001年公约》中水下文化遗产的国际法保护内容及一般原则;梳理已有的缔约国、非缔约国对该国国内水下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和实践经验;比较《2001年公约》与中国水下文化遗产在立法、保护理念上的异同;最终形成“中国加入《2001年公约》可行性分析报告”,就加入《2001年公约》后中国的权利及义务,以及如果不加入《2001年公约》,应如何与国际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接轨等主题进行系统分析及论证,探讨中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和今后的发展趋势。 目前,课题正在等待结项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