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六三,1963年出生,北京大学理学学士,罗斯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职称。现任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党委书记。
1987年在文化部干部司参加工作,长期从事文化、旅游、文博事业管理与业务研究。熟悉文化文艺规律和文旅融合发展工作。熟悉可移动文物鉴定、征集、保管、展示、修复、价值研究及活化利用全业务链条管理工作。熟悉不可移动文物勘察测绘、状况评估、保护规划、本体监测、保护修复、价值挖掘、展览展示和基础研究全业务链条管理工作。现担任科技部国家重大课题布达拉宫贝叶经修复项目总负责人,主持筹备中国文化遗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当选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执行秘书长。
凌明,1978年生,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硕士,中共党员。现任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
2003年在国家文物局参加工作,历任原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世界文化遗产司)文物保护处副处长、处长,北京市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3年6月,当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副理事长。
李向东,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研究员、工程硕士,国家文物局专家库专家、中国文物学会专家,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理事长、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建筑大学硕士指导老师。主要工作经历: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技术部副主任、辽宁省文化厅文物处主任科员、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主任、书记,辽宁省文物考古所所长、书记,辽宁省文物局副局长,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文物保护工程所所长。
李黎,女,1975年生,日本国立大阪大学地球综合工学博士,研究馆员。现任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院长。
2006年在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期间担任香港科技大学客座教授,2009年进入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工作,历任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文物保护修复所副所长、所长。长期从事石窟寺等大型不可移动岩土文物保护的基础理论研究、技术和材料研发、原址保护技术研发等,主持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全国石窟寺专项调查、全国碑刻石刻文物调查,编制“十四五”石窟寺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等,主持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川渝石窟等文物科技保护工程。担任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古遗址保护与加固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古遗址保护协会石窟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万人计划”、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