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院领导简介
院主要职能
机构设置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主要职责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文物局党组工作部署。
  (二)开展文化遗产发展战略、管理体制、文化科技艺术价值、政策法规、学科体系、标准化体系、保护利用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开展涉及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和重大政策前期研究论证,发挥文物保护智库作用。
  (三)组织实施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监测预警,信息数据系统建设、运行;开展长城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建设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实验基地、文物安全系统指挥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体制机制建设。
  (四)开展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代表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勘测、设计、规划、保护、修复、管理等工作;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关键技术研发、成果推广、技术咨询与服务;承担对外国家文物保护援助工程。
  (五)开展文物保存状况调查、病害检测分析、文物材质研究、文物保护材料研发等;开展可移动文物修复、保护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及其效果评价;开展传统工艺技术、现代科技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研究;开展修复工艺、修复材料研究;制订文物修复操作规范。
  (六)开展文物和博物馆行业资质资格、专业技术、工程专项培训和国际合作培训。
  (七)开展文物保护类主动性考古调查发掘,出土文献、文物保护标准化等研究及局委托的重大基础工作。
  (八)开展院属企业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承担国家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研院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资质等,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博士后工作站设站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