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听取《长江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纲要》编制项目工作组阶段性进展汇报


  2022-06-16

  2022年6月2日上午,我院召开《长江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编制工作阶段性进展汇报会。会议听取了项目组成员对《纲要》基本情况、当前成果、编制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的汇报。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以下简称文研院)院长李六三、副院长乔云飞出席会议。文物保护工程所所长李向东主持会议。
  乔云飞副院长指出,项目组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5月27日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做好4方面工作。一是围绕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拓宽《纲要》编制视野。在长江文明价值研究过程中,立足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演进格局,注重构建长江文化网络的整体概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资料收集范围,凝练长江文物特点、长江文化价值等核心内容,进而明确具有标示性、代表性的文物保护对象。二是在坚持“保护第一”的基础上,明确长江文物保护需求并提出可切实落地的解决方案。特别是注重结合互联网技术及文创产品加工制造业等长江地区区域经济优势,推动长江文物保护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大局。同时,要注意做好《纲要》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文化资源等各类规划的衔接。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物活化利用关系紧密,工作组要注重对长江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梳理,考虑将相关内容纳入《纲要》。四是近现代工业遗产是长江流域重要文物类型。《纲要》编制过程中,应将其作为长江文化的特点进行突出。
  李六三院长对项目组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肯定。他指出,《纲要》作为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文物局交办文研院的重要政治任务。编制时间紧、任务重、意义深远、使命光荣。项目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局角度整体把握编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5月27日就深化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发表重要讲话,再次为文物工作者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纲要》编制提供了重要指引。项目组成员要深入学习5.27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讲话内涵,并以此为指导开展《纲要》编制工作。
  李六三院长建议,项目组围绕5项工作原则开展《纲要》编制工作。一是宁精准,勿求全。《纲要》编制要聚焦文物领域职责范围内可切实落地的工作,切勿贪多求大,坚持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二是无上法,勿列入。《纲要》编制过程中,要以稳步推进长江区域文物保护利用为目标,做好与相关上位法有效衔接,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定义准确,用词规范。建议厘清《纲要》文本中涉及相关概念的定义、适用范围等内容并列出相关术语定义表,减少对概念理解上的歧义。四是不求虚名,但求实用。在《纲要》编制过程中,要切实做好与地方相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充分关照长江沿线13个省、区的发展诉求,使《纲要》为地方政府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合理可行的支撑。五是广泛合作,博采众长。鉴于编制《纲要》是一项融合多领域、多学科的系统性工程,根据《纲要》编制需求,可考虑组建跨学科、跨单位的编制团队,与中国旅游研究院、中国艺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就《纲要》中文化价值挖掘与阐释、文旅融合发展等相关章节开展联合编制工作。从规划上游开始,与旅游、文化领域智库协调联动,携手推动文物保护为社会发展服务。同时,要尽早邀请专家、地方政府代表、基层文物工作者等长江文物保护利用相关利益方介入《纲要》编制,举办座谈会、专家咨询会,对《纲要》中的关键问题进行科学论证,确保《纲要》内容质量。
  李六三院长建议,《纲要》编制可聚焦8个维度。一是考古发掘研究;二是文物普查数据库建设;三是文物现状评估及风险定级;四是文物保护修复规划方案;五是文物展示利用方案;六是文物价值研究与宣传;七是文旅融合发展建议;八是文化价值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评估。
  李六三院长要求,下一步项目组要做好3方面工作。一是《纲要》编制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5.27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以文物保护利用为切入点,深刻把握长江文化的内涵,凝练长江文化的“根”与“魂”。同时,要明确《纲要》在长江经济带战略布局中的定位,做好与长江区域经济、生态、文化等“多规合一”的协同工作。二是提高编制效率,注重《纲要》编制质量,对标对表落实编制工作。尽快明确《纲要》的总体框架目录,做好专家论证工作并及时向国家文物局进行汇报。同时,明确《纲要》编制工作各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加快推进《纲要》编制工作务实开展。三是项目组要做好统筹和协调工作,避免出现项目组成员在各自专业领域“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局面。项目组要紧密围绕《纲要》编制总目标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乔云飞副院长发言


李六三院长作总结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