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物保护行业标准《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南方地区)》(WW/T 0084-2017)(附件1)原起草单位对于标准有关条款修改的申请,文标委秘书处组织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了该标准的修改单征求意见稿(附件2),并提交了编制说明(附件3),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4),将电子文件(word文件、盖章/签字后扫描的pdf文件各1份)发送至相关标准起草组邮箱(见下表),同时抄送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箱wbwmsc@cach.org.cn。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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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准名称 |
联系人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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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南方地区)》 |
余才成 |
zjsgjy@sina.com |
附件打包下载 附件:1.《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南方地区)》标准文本 2.《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南方地区)》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3.《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南方地区)》修改单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表》
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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