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关于举办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与利用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2024-05-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相关高等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34号),由国家文物局申报,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承办的“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与利用高级研修班”获准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6月24日报到,6月28日疏散。
  地点: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村352号)
二、研修方式和内容
  理论课程:包括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化传播与利用的最新进展、政策法规、技术手段和实践案例等内容;
  实践课程:包括数字化仪器设备的展示、讲解、应用操作与指导、分析与成果展示等环节;
  交流汇报:请参加培训的每位学员围绕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与利用提前准备交流发言,报到时以小组为单位提交研讨发言提纲或稿件;培训期间,选派学员代表使用PPT进行演讲交流。
  考核要求:学员结业时,每人需提交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总结作为本次培训的考核指标之一。
三、招生范围及条件
  (一)面向全国文保中心、考古所、博物馆、古建所等文博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计划招生40人,具体招生条件如下:
  1.从事文物保护相关工作,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本次培训向基层一线人才倾斜,且为55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3.专业范围包括计算机、测绘、考古、文物与博物馆、文物保护、文化遗产、化学、物理、地质、建筑工程等;
  4.报名人数不限,择优录取。
  (二)请报名人员于2024年5月27日至6月7日,登录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教育培训平台(网址:
https://k.cnki.net/cach/home),注册个人账号后登录报名本次培训班,报名表需加盖公章。(报名人员可在平台首页右上角查阅《使用手册》,按提示完成注册、登录和报名事项)。
  (三)2024年6月14日前,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录取学员,请根据短信要求及时入群。
四、证书发放
  学员经考核合格可获得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平台(网址:
https://zsgx.mohrss.gov.cn/zsgx/index.html)首页查询打印本人证书。
五、相关费用
  研修期间的食宿及培训费用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承担,不再收取其它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注意事项
  1.研修期间不得请假,请提前安排好个人工作生活;
  2.为方便学习与交流、作业,请准备相关研习资料,携带笔记本电脑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佳丽 010-84150363 84619339转6231  
  电子邮箱:
wenwubaohuyupeixun@163.com
  特此通知。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