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1日,我院承担组织填写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第三轮定期报告接受了第45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审议。大会认为,包括我国在内的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的第三轮定期报告已顺利完成,并对亚太地区在面临新冠病毒疫情这一严峻挑战的形势下,率先以完全在线形式完成并提交报告表示感谢。大会还通过了基于各缔约国第三轮定期报告成果编制的《亚太地区第三轮定期报告及框架行动计划》,分析了亚太地区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状况,并对下阶段保护管理工作的优先事项和关键行动提出了建议。 定期报告是世界遗产委员会了解缔约国履约情况和追踪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状况的重要监测机制之一,以缔约国及其世界遗产管理者填写统一问卷的形式开展,通常每6年一轮,主要程序包括缔约国填写并提交、世界遗产中心编写区域报告及框架行动计划、缔约国实施行动计划等。 2020年10月,亚太地区第三轮定期报告正式启动。受国家文物局委托,我院承担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第三轮定期报告组织填写工作。按照世界遗产委员会的要求,在国家文物局的总体部署和指导下,我院与各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遗产地管理机构与监测机构、行业专家通力合作,以“满足国际要求、彰显中国特色、促进能力建设”为目标,依托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成果,相继完成了相关国际文件编译,填报指导文件编制,填报支撑系统研发,专题培训组织策划,缔约国(文化遗产部分)、长城、大运河报告组织填写,报告成果技术审核等工作。在我院的精心组织下,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第三轮定期报告于2021年7月按时提交至世界遗产中心,不仅切实履行了《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的责任和义务,还积极通过该平台向全球展示了近些年尤其是十八大以来,我国世界文化遗产在监测预警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公众参与、可持续旅游等方面的工作成就,促进了我国在国际世界遗产事业影响力和话语权的提升。 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第三轮定期报告填写工作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并高效运转,并克服了全国新冠疫情带来的困难和挑战,体现了我院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国家队,面对重大任务尤其是应急性任务上的责任和担当,彰显了我院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高效组织、技术支撑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按照第45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审议结果,下阶段各缔约国以及世界遗产管理者要根据《亚太地区框架行动计划》确定与自身有关的活动/行动及其对应的优先级别,并纳入管理策略。我院将继续发挥世界文化遗产国家研究中心和总平台的引领作用,充分对接国际最新保护管理需求,协助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管理者结合自身定期报告成果制定行动计划实施策略,主动跟踪我国第三轮定期报告实施策略执行进展,以更好的促进我国履行《世界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推动新时代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亚太地区世界遗产第三轮定期报告审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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