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2012-11-19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是国家文物局直属的以文物研究、保护、修复和培训为主要职责的知识密集型、科研创新型的综合性公益事业单位,以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交叉融合为基本特色,是国家文化遗产领域最重要的专业力量之一。
  我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可移动文物技术保护设计资质(甲级)、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一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甲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一级)以及考古发掘资质。
  2011 年,我院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科学发展观,在国家文物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经全院职工的共同拼搏,通过整合力量、加强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2011 年,我们注意加强学习,始终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文物局有关指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把优良作风培养和先进文化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一年里,全院积极学习贯 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深入领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工作中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我院在新形势、 新要求下的发展之道,以保持与中央决策精神的高度一致、保持与国家文物局要求的高度契合。
  2011 年,我院努力建设“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领导班子,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正确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大局的能力和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我们发布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工作规则》,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工作程序、公务活动、作风纪律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对加强我院科学管理、规范工作纪律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还认真贯 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形成了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良好氛围。
  2011 年,我们致力于加强管理、深化改革、探求符合院 情的科学发展道路。我们为此做了大量工作。集中体现为:
  一、制订并发布《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分析了院现状和发展形势,指明了院的发展目标、 重点发展方向及主要任务,设计了院发展蓝图,为院各项工作 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二、完成首次岗位聘用及院部门、机构的优化重组工作。 重组后,我院设二级机构 10 个,即:办公室(人事处、党委 办公室)、科研与综合业务处(国家文物局科技管理办公室)、预算财务处、总工程师办公室(总修复师办公室)、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化遗产研究所(古文献研究室)、文物 保护工程与规划所(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文物修复 与培训中心、图书馆、服务中心(安全保卫处)。重组后的业 务部门有所扩大和加强,行政部门有所集中,职能更明确,资 源、人员分配更合理,力量更集中,优势更凸显,有利于形成 产学研一体的综合性团队,为增强和提高我院的工作能力与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启动我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修订工作,力图通过 分配制度的改革,打破事实上存在的铁饭碗、大锅饭,达到多 劳多得、奖勤罚懒的目的。
  四、举办中层干部培训班、青年职工培训班及各类学习会, 使全院职工进一步学习政策、了解形势、理清思路,有效地促 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注意加强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积 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工青妇活动。
  五、完成院内网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实现内网办公。
  这是我院实现科学管理的重大举措,将在提高办公效率、加强科研、工程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增强中层干部执行力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2011 年是不断奋进、锐意进取、开创工作新局面的一年,呈 现出四个新特点:
  一、把提高工作质量放在首位。新成立了总工程师办公室 , 并在总工程师之外配置了三名学有专长的副总工程师,加强了项 目前期、过程及终审等环节的技术审核把关,对树立质量意识、 提高工作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发布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工程项目技术文件审核及审定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了技术成 果审核工作的标准和流程,规范了我院对工程项目技术文件审核 及审定的管理,为提高技术文件的质量提供了保证。还发布了《中 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技术文本格式标准》,在规范标准、提高质量 的同时,致力于塑造我院国家级科研单位的良好形象。
  二、机构调整焕发新活力。全院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得 到了更加充分的调动和发挥,思想水平、工作能力均得到提高; 各个部门、机构的重点工作积极有序开展,均取得较好成绩。
  三、重大科研、工程项目采用“团队合作模式”。院各业 务部门在如《大遗址保护行动跟踪研究》、《大运河总体保护 规划》、《云南哈尼梯田申报世界遗产文本编制》、《大足石 刻千手观音造像抢救性保护修复工程》、《“南海Ⅰ号”沉船 现状评估与发掘预研究》等重大科研、工程项目上积极采用“团队工作模式”,注意发挥综合优势及个人专长,展示了我院的 科研实力和整体力量,形成了可资借鉴的新工作模式,收到了 很好的实际效果。
  四、院重大工作均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
  2011 年,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水下中心”)在制度建设、项目咨询、项目主持、基础建设、人员培训、国际交流等诸多方面取得一系列成绩。包括组织编制了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十二五”规划;制订水下考古工作规程;协助国家文物局统筹地方水下考古项目;先后主持开展了半洋礁 I 号沉船、南澳 I 号沉船、天津散花锚地沉船等遗址的水下考古调查与发掘工作,并在武汉丹江口水库、江西鄱阳湖水域首次启动内陆水域水下遗址的扫测工作。其中,由水下中心和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合作进行的广东汕头“南澳 I 号”明代沉船水下考古发掘项目被评为 2010 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2011 年,水下中心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建造考古研究船、筹建南海基地、创建内部机构等工作,同时,成功组织举办南澳短期双瓶技术培训、首届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考古)培训班,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补充高素质专业人才。此外,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与联系,水下中心先后与韩国、台湾、克罗地亚、意大利、菲律宾等国家或地区进行了学术交流,宣传了我国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文物保护理论、政策、法规研究
  2011 年,文物研究所在文物理论、政策、法规与标准化研究方面做到了研究领域上有新拓展、研究成果应用上有新亮点,通过承担重大课题、项目锻炼了人才、磨合了团队,初步形成了领域相对集中、方向相对明确、层次相对丰富的研究格局,体现了我院多学科集成研究的综合优势。 1、文物保护理论研究 (1)成功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遗址保护行动跟踪研究》,这是我院、也是文物博物馆系统承担的第一 个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2)顺利推进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文化遗 产领域社会组织作用机理研究》和《文化遗产领域公共文化服 务体系研究》。
  (3)开展国家文物局《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研究》 课题。
  2、文物保护政策研究
  (1)在国家文物局的领导下成功研究编制《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我院文物政策研究应用取 得新突破。
  (2)成功研究编制《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
  3、文物保护法规研究
  (1)开展《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调研和《文物保护法》法律协调问题研究,为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2 年《中华人民共 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提供前期研究报告。
  (2)开展《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问题研究》,为拟订《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进行前期立法调研。
  4、文物保护标准化研究
  (1)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技术标准分类研究》,初步提出符合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技术标准分类, 为进一步研究制订国家文物保护技术标准体系奠定基础。
  (2)开展《文物术语研究》,编制《文物行业概念及术 语分类结构》、《文物术语界定标准研究》等研究报告,为文 物术语标准化研究提供基础。
  (三)文物保护工程与规划
  2011 年,文物保护工程与规划所督导的重大项目包括:高句丽壁画原址保护项目、应县木塔底部三层加固设计项目、曹操墓保护规划编制及本体抢救性设计项目、花山岩画修复保护工程施工项目、大运河遗产申遗文本编制及南旺枢纽总体规划、展示设计、本体保护项目、哈尼梯田申遗文本编制项目、圣索菲亚教堂综合修复保护项目、布达拉宫门厅维修项目及清 东陵修缮项目等,取得了显著成绩。
  (四)文物保护、修复与培训
  1、以重点工程带动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水平的提升。2011年,文物修复与培训中心继续深入开展大足石刻千手观音抢救性保护、西藏拉萨哲蚌寺壁画保护维修、集安高句丽墓葬壁画原址保护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修复工程。并先后开展了南方贴金彩绘工艺调查、潼南大佛本体保护修复工程、山东曲阜、邹城建筑彩绘及石刻、碑刻保护修复前期研究和承德石质文物保护加固工程等,为我院文物修复新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也推动了当地文物保护修复工作的规范化进程。
  2、以教育培训推动文物保护修复技术的推广。2011 年,我院举办的“近现代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培训班”为贵州和重庆两省市修复了近 40 件珍贵字画和纺织品文物;同时,我院与重庆市文物局在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成功举办了“彩绘贴金石质文物保护修复培训班”;为促进重庆地区三峡出土文物的保护与修复,指导实施了“无机质文物保护修复技术培训班”。
  3、以应用研究提升文物保护修复品质和内涵。2011 年,文物修复与培训中心除承担大量的保护修复工程研究项目外,还主持和参与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基础性研究课题 10 余项,发表多部专(译)著和 SCI、EI 及国际学术会议论文。
  4、以国际交流促进国内外文物保护修复技术的进步。
  2011 年,我院与德国、日本、瑞士、意大利、柬埔寨等国的文物保护机构开展了多项合作交流项目,如我院油画修复室在承担院藏毕古列维奇油画修复项目工作的同时,密切配合意大利文物保护修复研究院(ISCR)对意大利驻华大使馆馆藏文物进行了修复,在与国际同行切磋技艺的同时,我院的油画修复技术也受到了国际同行的肯定。
  5、出水文物保护研究开创新局面。2011 年,我院在文物修复与培训中心成立了出水文物保护科技实验室,主要开展海洋出水文物提取方法、病害分析、现场保护技术、脱盐保护技术与修复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提供出水文物分析检测,制定主要材质的出水文物保护工艺规范等方面的工作,为重大出水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科技支撑。同时,以文物修复与培训中心为平台,推广出水文物保护科技成果,为出水文物保护技术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培训保障等工作。
  2011 年,实验室完成了《海洋出水陶瓷、金属和木质文物保护的前期研究》课题;为海南省博物馆制订了《华光礁Ⅰ号出水木船构件保护方案(Ⅰ期)》及陶瓷器、铁器保护修复方案,获得国家文物局同意批复。2011 年度,承接了海洋出水陶瓷金属和木质文物保护技术研究课题与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南海Ⅰ号”沉船现状评估与发掘保护预研究实施方案,为“南海Ⅰ号”、“南澳Ⅰ号”等出水文物保护修复工作提供科技支撑。